详细介绍
实际上,关于重婚的法律法规并不多,但是重婚并不少见。作为一名婚姻律师,作者具有丰富的知识,并且在处理重婚案件方面遇到困难,我相信所有律师都具有深刻的理解。作者特此使用最近发生的重婚案件与您分享在实践中处理重婚案件有哪些困难?我希望你会喜欢。如果您喜欢这种分享,请转发并关注它,谢谢!
一、 取证很难!
证据是处理重婚案件的垫脚石。缺乏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介入案件的大门!
(一)应该进行筛选,看是否是重婚行为
在提交人的离婚案件中,当事各方经常大声疾呼:我离婚是因为我丈夫在外面有一个人。我不仅要离婚,还想起诉他重婚!作者一听到“重婚”一词,便立即变得精力充沛,并继续问:“那你丈夫是怎么重婚的?请详细告诉我。”我这次得到的答案真的很奇怪:“我的丈夫正在把情妇外包,很长时间都不会回家”,“我的丈夫有小三的孩子”,“我的丈夫外面有女朋友,而他只有他出去时不带她,从不带她。我”,“我丈夫那里有很多女人东莞婚姻调查取证,他给她们买了房子”等等。那么,各方描述的这些行为是否构成重罪?让我们看一下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和重婚的人,或知道另一人有配偶并与他结婚的人,将被判处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或刑事拘留。目前,我国公认的重婚形式包括:
1、与配偶重婚:
(1)合法重婚:是指尚未被驳回并已与他人注册婚姻的婚姻。在实行单一注册婚姻的中国,只要已注册婚姻,婚姻注册无论他们是否同居,都应再次进行。
(2)事实重婚:是指没有被解雇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住的婚姻。此处提到的事实重婚需要满足三个构成要件:一个是夫妻;另一种是开放的同居生活;第三种是群众也认为自己是夫妻。
2、第三方重婚:
([1)法律重婚:指定,如果您知道别人有配偶,则仍然需要与另一人进行结婚登记。
(2)事实重婚:指定知道另一人有配偶的某人仍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与另一人住在一起。
实际上,许多当事人提到的“重婚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行为。作为律师,我们首先应该确定当事方提到的重婚行为是否属于重婚行为。对于不遵守法律的人,应直接通知当事方。
([二)如何收集重婚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获得结婚证书的法律婚姻,另一种是在一起生活的同时获得结婚证书的法律婚姻。未取得结婚证的配偶婚姻。因此,关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有两个具体的分数:
1、结婚证书的法律婚姻:建议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或惯常居住地的民政办公室检查双方的婚姻登记身份。一旦发现有第二个婚姻配准,这是重婚的最有力证据,但是在现实中找到它的可能性非常小。我相信重婚的人不会那么傻。
2、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同居而未获得结婚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收集证据。律师的工作调查非常重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重婚者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例如:来自朋友和邻居的证词;私密的照片和视频;重婚一方自愿写的保证书和供词;居委会,村委会,计划生育等。孩子出生的部门或医院颁发的证明和信息登记文件。
调查 取证时,提交人多次去当地居委会,计划生育,医院和其他有关部门取证。关于朋友和邻居的证词,作者提供了由证人和律师撰写的证词。 调查有三种形式的笔录和证人出庭作证。可以说您受了很多苦,但是如果您付出,就会得到回报。提起诉讼后,您会很高兴!
二、很难提起诉讼!
重婚罪是可以起诉和起诉的案件,即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告该案起诉犯罪嫌疑人,而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调查,或者以私人起诉方式起诉犯罪嫌疑人。法律给受害人提供了选择的权利,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这会导致重婚陷入“祖母不伤害,祖母不爱”的境地!提交人还遭受了公安机关和法院踢来的痛苦,但经过取证的努力,该男子和涉嫌重婚的第三人被成功告上了法庭!
#p#分页标题#e#([一)如何确定重婚罪的管辖权?
1、管辖级别:作为私人起诉的重婚案件应在基本人民法院的管辖下;
2、领土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的审判更为合适自诉重婚罪取证问题,则被告可以在居住地对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何确定重婚罪的地点?笔者认为:犯罪发生地是指犯罪发生地。至于重婚罪,所谓犯罪发生地应为共同住所,但一般很难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住所。据此,受害人还可以选择由被告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一或二?注意:判决后不再起诉!
如果不打耳光,一个人很难重婚。但是,法律对“配偶”和“第三方”的定罪要求不同(本文的第一点已详述),因此,在我们提起诉讼时,我们选择起诉行为不当者或第三方,或两者兼而有之。那个报告?建议您基于特定证据进行特定分析。当证据充分时,如果受害人选择仅起诉一名侵权人,作为律师,他应告知他处理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案件的预防措施,如果他放弃申诉,则不得在其他事实相同之后对其他共同侵权人提起私人起诉。判决宣布。
[《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如果私人检察官知道还有其他共同侵权者,但仅对某些侵权者提起私人起诉,人民法院应予以接受并告知其法律后果放弃投诉;如果在判决宣布后针对同一事实对另一共同侵权人提起私人诉讼,则人民法院将不予接受。 )
三、审判很困难!
([一)送达难度大:不能通过公开通知送达私人起诉案件!
对于选择私人起诉的重婚案件,适用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规则。服务程序与一般民事案件程序不同。只能使用直接服务或留置权服务来代替公共服务。如果被告有意逃避,服务将成为一个大问题,并将直接影响法院对强制手段的使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送达收款人;如果收件人不在,则可以将其交付给其成年家庭成员或负责收款的工作单位。当收货人本人或收货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字或盖章时,服务器可以邀请其邻居或其他证人到现场,解释情况,将文件留在其住所并写在服务证书上。拒绝理由和送达日期应由送达人签署,并视为送达已送达。 )
([二)难以起诉:不得默认对私人起诉案件进行审判!
在对私人起诉案件进行审判期间,被告应出庭。如果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应裁定中止审判,并在被告到达案件后恢复审判。当提交人处理重婚案件时,他遇到了被告,并在几次传票后拒绝出庭。每个传票都含着太多的眼泪!
[根据《刑事起诉书》第275条:如果在私人起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的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判,必要时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
救济方法:保管!
处理顽强的分子并不是没有技巧,这些顽强的分子在被召唤后仍然不愿出庭。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施加强制性传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可以依法传唤被告,拒绝依法出庭的被告,或者必须根据案件情况被传唤的被告。 )
(三)判决困难:可以调整和驳回私人起诉案件!
超过取证,提交案件,送达法院并开放法院后,您不一定会得到期待已久的判决。选择自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在和解后撤回,也可以由法院调解!因此,经过数以千计的山区和河流之后,由于被告的一言不发或少量赔偿,该案最终可能通过调解撤回或解决。虽然很遗憾,但只要解决了实际案例,就可以认为是功绩的完美体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私人起诉案件;私人检察官可以在宣布判决之前与被告和解或撤销私人起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调解不适用于上述三种情况。被告羁押的,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期限以本大学第二百零二条第一,第二款的规定为准;如果被告没有被拘留,应在接受后六个月内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