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传真号码:0769-22831234-1200;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丰路1号汇丰中心H座9楼;
邮政编码:523001
2、提交申请
要申请政府信息,应填写“东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东莞侦探公司推荐,见附件1和附件2)。)该应用程序获取的信息应该尽可能详细和清楚。
(1)书面申请。除了亲自提交“申请表”之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申请。请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或传真这些单词。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然后向东莞市统计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东莞市统计局办公室不直接接受通过电话,短信等提交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接受申请
向东莞市统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经过东莞市统计局登记,审核。
(1)经初步审查后,申请内容的描述不清楚,形式要求不完整,包括身份证明书或说明自己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书,但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在期限内作出更正的,视为放弃了申请。
(2)经过初步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接受条件,我们将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回应。
4、回复应用程序
对于可以当场回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回答;如果无法当场答复,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则由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该人同意并通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将根据以下情况另行答复:
(1)如果主动公开的信息被公开,请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和手段;
(2)如果可以披露所申请的公共信息,则将政府信息提供给申请人,或将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渠道和时间告知申请人;
(3)如果决定不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则通知申请人不要披露并解释原因;
(4)搜索后,如果未请求公共信息,请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不存在;
(5)如果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负责公开的单位,请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如果可以确定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东莞商业调查公司,请告知申请人行政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6)本单位已经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回应东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果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则应通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7)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工商,房地产登记信息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获取有特殊规定的,通知申请人按照规定处理。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监督方法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莞市统计局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可以向东莞市统计局申请更正并提供证据材料。统计数据申请将得到相应处理,并会通知申请人。
(二)认为东莞市统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机关报告。披露部门。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莞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特定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东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
2、东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东莞市统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
1。东莞市统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doc
2。东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
3。东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