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
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
重婚罪是指与已有配偶的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
相关司法解释: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与其他人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仍应以重婚罪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的刑罚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必须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重婚自诉人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等人确实以夫妻名义在外居住。要证明对方是夫妻同居,就得自己去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包括:
1、取得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证明对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2、对方及他人以夫妻名义居住在居住地附近的证明。
陈志群律师提醒,夫妻在外同居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是需要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认证,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重婚罪的起诉中,收集证据非常重要。否则,双方仅构成同居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由于重婚罪的特点,本罪的主体不能由单一人构成。
本罪的主体是两类人:一类是重婚罪。所谓“重婚”,是指一个人有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子,女子有丈夫。这种夫妻关系是指依法登记建立的夫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第二个是婚姻伴侣。所谓“已婚者”,是指没有配偶但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自己结婚的人。无配偶。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人与有配偶的人之间只有一种婚姻关系。严格来说,不存在婚姻。但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要求,这种情况必须建立在知道对方有配偶的基础上。如果不知道,就不构成重婚罪。
2、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3、本罪具有主观故意。
具体表现是:
首先上海私人调查取证,一个有配偶的人在知道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别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合理的依据,例如相信自己的配偶已经死亡上海正规婚外情调查,而与第三人结婚,则不构成本罪。
其次,没有配偶的人在知道自己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另一个人结婚。无配偶者受有配偶者欺骗上海正规侦探公司,误认为对方无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婚姻不构成本罪,但有配偶者单独有罪重婚罪。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包括两种情况:
首先,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结婚的人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其登记结婚。
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结婚者知道对方有配偶并与其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所谓同居婚姻,就是人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 《婚姻法》不承认和保护同居婚姻。那么,事实重婚在刑法上是否构成犯罪呢?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仍以重婚罪处罚。可见,实践中,事实重婚是按重婚罪处理的。因此,这里所说的“婚姻”和“重婚”,既包括正式登记的婚姻,也包括未经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事实上的婚姻。这并不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婚姻法重婚罪取证,而是为了更好地惩罚犯罪行为婚姻法重婚罪取证,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