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12-24
实践|重婚罪中事实婚姻的认定
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但未依法解除婚姻关系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她有配偶。司法实践中,重婚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先与配偶登记结婚,再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两段合法婚姻之间的重婚。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个人登记结婚。有的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结婚证。还有重婚者与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相互串通,骗取结婚证。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为重婚。这是合法婚姻和事实婚姻的类型。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原配偶登记,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的。这是同居婚姻,然后是合法婚姻的类型。 (四)无配偶,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包括合法婚姻和事实婚姻。虽然随着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上海私人调查取证公司,我国已经明确不再从婚姻法律关系的角度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在刑事法律关系中,行为人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决定了重婚罪的构成。 ,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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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案件事实关系的认定
1979年2月2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将事实婚姻定义为“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未登记结婚的男女”。群众也规定了上述定义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当时大量夫妻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实际问题,与现行法院的目的有所不同。因此自诉重婚罪取证问题,在审理重婚罪时,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直接使用。具体行为主要包括:(一)已婚者与婚外异性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二)已婚者与异性生育子女。婚姻和生活之外的异性 一起。 (三)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人士在与外界交往时,互称夫妻,共同生活。以上三种情况,以夫妻名义交往、举行结婚典礼、生子等,都是事实婚姻的外在表现。它们都导致了“群众合理地认定他们是夫妻”的结果。有些人认为已婚演员之间并没有结婚。只要婚外异性符合这一结果,就会对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造成损害,依法就会被认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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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认定事实婚姻的证据
(一)结婚典礼的证明材料。婚礼现场的照片、视频资料、证人证言。
(2)有子女的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母亲分娩时的住院情况以及证人证词。
(三)称谓为夫妻且共同生活的证据。行为人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行为人与非婚异性人居住在同一居所的户籍信息、证人证言。
上述证据中最直接的证据是产妇分娩时的医院病历,因为该类证据是第三方出具的客观书证,效力较高,其内容通常有签名。行为人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互相称呼的人。与证明重婚罪的目的直接相关。最薄弱的证据是与自诉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词。如果只有这样的证据,法院很可能不会认定行为人犯有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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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集证据以确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重婚罪是少数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之一。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不需要公安机关侦查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最重要、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证据的收集。自诉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一)被告人提供的证据。 (一)自诉人与被告人谈话的录音证据。自诉人未经被告人同意的私人录音,原则上可以作为证据。聘请“侦探”窃听被告与第三人谈话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二)被告人本人撰写的维持婚姻关系的《承诺书》、《保证书》等证明材料。此类“担保”中的“净化离家”、“赔偿10万元”等责任部分通常因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而无效,但描述事实的部分可以作为证据。 (三)被告人公开的电子证据。被告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或者其他方式公开发表的证据。
(2)他人的证言。自诉人提起自诉前,可以邀请与自诉人、被告人有联系的长辈或朋友为双方进行调解。诉讼成本高昂,最好的结果是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矛盾。即使调解没有结果,参加调解的人也可以将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的被告人的自我陈述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三)第三方机构证据,如医院病例、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获取此类证据对于自诉人来说是最困难的,因为中国法律并没有赋予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权利。自诉人掌握线索后,可以在向法庭提起自诉后聘请律师帮助收集此类证据。 ,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不选择自诉,公安机关会收集证据。
自诉案件的优点在于,自诉人可以通过请求法院撤诉的方式独立决定案件的结局,这有助于在与对方调解时获得优势地位。缺点是取证困难。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好处是不需要自己收集证据自诉重婚罪取证问题,只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即可。具体取证工作由公安机关完成。缺点是你无法控制案件的进程。即使受害人决定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上海私家侦探收费标准,案件还没有结束上海专业婚外情取证公司,被告人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