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顾问:陈女士
先生。王和陈女士大学毕业后相识并相恋。之后,他们的父母对婚姻感到焦虑,并一直敦促他们早婚。在父母的敦促下,两人最终于2008年结婚东莞私人调查取证公司,婚后育有一子。在结婚之前,王先生通过贷款购买了浦东新区罗山路某住宅区的501房房屋(以下简称“罗山路房屋”)。它以王先生的名字注册。结婚后,夫妻俩住在罗山的房子里。于2010年3月,以王先生和陈女士的名义注册了罗山路房屋产权证书。
先生。王皇后成功开展业务,公司规模越来越大。 2016年,陈先生在一次工作晚宴上偶然遇见了年轻美丽的刘女士,后两者之间的男女关系不正当。从2016年8月到2018年4月,王先生为刘女士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并在宝山区红林路购买了一间一居室的房屋,两者均以刘女士的名字注册。
2018年7月,陈女士发现她的丈夫不仅出轨,而且还以出轨为主题购买了房屋和汽车。她非常生气和失望,要求丈夫离婚。
Q1:陈女士丈夫给的房屋和汽车能否收回?
律师回答:在婚姻关系期间,配偶对他人的共有财产捐赠应完全无效,但是无论是归还原物还是归还相应的钱,审判实践都不同。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捐赠人给受赠人购房,购车等款项,并以受赠人的名义登记,确认捐赠无效后,应当退还相应的款项。 如果捐赠人改变了最初以自己的名字注册的房屋,车辆等的登记,作为受赠人,受赠人应归还房屋或车辆等。
法律依据:
“ 婚姻法律司法解释一”
第17条婚姻该法第17条关于“夫妻有平等权利处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规定应理解为:
(一)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如果夫妻夫妻共同财产是根据日常生活需要处理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如果丈夫或妻子由于日常生活而不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则丈夫和妻子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并达成共识。其他人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的共同意图,另一方不得真诚地对第三方使用异议或无知。
Q2:陈女士可以要求法院单独抚养和监护儿子吗?
律师回答:根据《民法通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表人,除非出于特殊原因,否则不能剥夺其监护权。父母离异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但是它可以争取监护权。
法律依据:
《 婚姻法》第36条
父母离异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作为母乳喂养的母亲,应在母乳喂养期间抚养孩子。孩子母乳喂养后,如果双方因抚养费争议而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根据孩子的权利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民法通则”
第二十六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义务支持,帮助和保护父母。
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则应由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祖父母;
(二)兄弟和姐妹;
(三)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组织,但需要未成年人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
Q3:陈女士可以为婚姻后改名的房子获得多少份额?
律师的回答:这所房子的产权是在结婚前获得的,显然属于配偶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将另一方配偶的名字添加到财产证明中的行为是自愿的礼物,是合法有效的。但是,鉴于指定方未对房屋做出任何贡献,当离婚方分割财产时,法院将考虑折价以补偿指定方房价的30%。
法律依据:
“ 婚姻法则”
第18条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妻子可以收回丈夫给初三的财产和其他财产吗?,应为配偶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该财产仅属于丈夫或妻子;
([四)一方的日常必需品;
([五)应该属于一个政党的其他财产
Q4:是否可以支持精神损失索赔?
律师回答:只有在婚姻重婚,配偶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受害人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非所有离婚都可以对精神损害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丈夫赠与小三房产如何取证,如果对方在出轨时与他人同居,则他可以无误地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 婚姻法”
第46条如果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
(二)配偶与他人同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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